<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因为其自身的身心发展不成熟,容易遭到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人们的忧虑。</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2px;">【案例一】</b></p>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0px;">哥们义气型
</b></p><p class="ql-block"> 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55, 138, 0);">【案例二】</b></p>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0px;">网络诱惑型
</b></p><p class="ql-block"> 16岁的中学生刘某是某中学高二学生,家庭条件很好,刘某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几乎每天都去泡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此时,5000元钱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对于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55, 138, 0);">【案例三】</b></p>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0px;">交友不当型
</b></p><p class="ql-block"> 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2022年暑假,他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8月26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55, 138, 0);">【案例四】</b></p>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0px;">口角冲动型
</b></p><p class="ql-block">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因刘小乐未成年,一审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p> 案例反思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青少年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最为沉重的.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作为青少年,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p><p class="ql-block"> 同学们,这些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只有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若违法即止步。法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p><p class="ql-block">同学们,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不犯大错误.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p> 普法小知识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一、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b></p><p class="ql-block"> 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二、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严重不良行为:
</b></p><p class="ql-block">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p><p class="ql-block">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p><p class="ql-block">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就要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一定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p> <p class="ql-block"> 最后,请同学们记住几句话: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路在脚下,成长进步,关键要靠你自己去努力。</p> 延新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