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果的美篇

糖果果

<p class="ql-block">  泸州市江阳区石岭学校</p><p class="ql-block">2023年秋期小学新生招生公告</p> <p class="ql-block">  按照《江阳区2023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蓝田街道2023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石岭学校2023年基础教育招生公告如下。</p> 一、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  凡是石岭村、战斗村、肖湾村、红光村、洞宾亭社区户籍、领袖江南的户籍儿童、在领袖江南购房未迁户口的儿童及蓝田街道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到我校就读。</p> 二、报名安排 <p class="ql-block">(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8:30-12:10)。</p><p class="ql-block">(二)报名地点:石岭学校</p> 三、报名资料 <p class="ql-block">(一)户籍儿童应带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孩子所在户口薄的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p><p class="ql-block">(二)领袖江南购房未迁户籍的儿童凭以下三项资料登记报名:</p><p class="ql-block">1.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p><p class="ql-block">2.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p><p class="ql-block">3.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相关信息以户口簿为准。户口簿复印:孩子所在户口薄的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p><p class="ql-block">(三)进城务工应带以下四项资料:</p><p class="ql-block">1.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江阳区蓝田街道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p><p class="ql-block">2.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如果务工人员与其子女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p><p class="ql-block">3.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2023年5月17日之前在蓝田街道辖区内购房资料(房产证、网签证明或购房合同)。</p><p class="ql-block">4.务工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截至2023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保险单。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失地农民已由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为失地人员缴纳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的,提供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证(必须是学生父母的一次性养老保险保险或一次性养老保险证);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蓝田街道而总公司在蓝田街道外,提供务工单位总公司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 </p><p class="ql-block"> 【以上资料查原件,交复印件】</p> 四、温馨提示 <p class="ql-block">1.5月17日只是在石岭学校报名登记,最后录取由蓝田街道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生源数量和分布状况划定学生的录取范围,凡符合我校的入学条件者,发放入学通知书。</p><p class="ql-block">2.普通中小学招生严禁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入学儿童,一经查实,取消新生已分配入学资格,由蓝田街道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p><p class="ql-block">3报名过程中严禁伪造学生假户籍、假资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报名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p><p class="ql-block">4.为了便于家长及时接收信息,请报名的家长在报名处扫码入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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