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57, 181, 74);">校园欺凌者将承担法律的责任</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柳河县长青小学(宣)</p> <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欺凌极大的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绝不可忽视!</p><p class="ql-block"> 大部分施暴者又在法定的最低刑责年龄之下,而年龄小不该成为处罚的挡箭牌,孩子的无知,往往会导致恶的无上限,近年来,我国也在不断下调未成年人犯罪认定年龄,那么,校园欺凌者会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57, 181, 74);"><u>学生作为欺凌者产生的法律责任</u></b></p><p class="ql-block"> 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学生实施的欺凌不完全是一个侵权行为,也可能是数个侵权行为组成,其损害的结果也可能是一个或者多个。因此,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u>民事责任</u></b></p><p class="ql-block">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p><p class="ql-block">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p><p class="ql-block">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p><p class="ql-block"> 由此,校园欺凌事情中的受害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向侵权人主张受损财产的赔偿责任。</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u>行政责任</u></b></p><p class="ql-block"> 侵害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下列举校园欺凌中侵害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 (一)结伙斗殴的;</p><p class="ql-block">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p><p class="ql-block">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p><p class="ql-block">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p><p class="ql-block">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p><p class="ql-block">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p><p class="ql-block">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p><p class="ql-block">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p><p class="ql-block">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p><p class="ql-block">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p><p class="ql-block">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u>刑事责任</u></b></p><p class="ql-block">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出发,如果从犯罪构成“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三阶层理论来看,校园欺凌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强奸罪、猥亵罪等罪名。如果欺凌者已经成年,则直接使用刑法的相关规定:</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p><p class="ql-block">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p> <p class="ql-block"> 许多欺凌行为的成因与家庭环境有关,因此父母对于子女如果有放纵欺凌或者故意隐瞒、逃避责任等情形存在,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一点尚无具体法律条文依据,但是在理论上是成立的。</p><p class="ql-block"> 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管教应属家庭生活的“私领域”,国家不应过多干涉,但是如果父母所做的行为已经侵害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其情形严重时,则国家必须予以介入。欺凌行为不独对受欺凌学生有害,对于欺凌者本身也有害。父母出于自身的无知、溺爱而导致孩子产生欺凌他人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若父母放任子女行为甚至是在欺凌发生后采取隐瞒、逃避措施,不仅伤害受欺凌孩子,同时也伤害了自己的子女。这类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设定“亲权”的价值目标,法律应予以纠正。</p> <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我们共有一个关心、爱护的对象——您的孩子,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现象,需要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与配合。我们愿与您一道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共同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柳河县长青小学</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2023年4月24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