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教育局关于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提示

潞城教育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学生及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在降雪天气情况下,学生上下学期间的道路安全、文明出行 安全出行行为教育,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一名遵规守纪,健康文明的好孩子!</p><p class="ql-block"> 1.要让孩子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不横穿马路,骑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p><p class="ql-block"> 2.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p><p class="ql-block"> 3.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p><p class="ql-block"> 4.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p><p class="ql-block"> 5.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坐副驾驶座;</p><p class="ql-block"> 6.自觉遵守公共交通乘车规范;</p><p class="ql-block"> 7.不要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拥挤、攀爬。不到危险地段玩等安全教育。</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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