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规范并补充完善供热、燃气领域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的设置,警示人员认清危险,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根据“四个全覆盖”要求,近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通知》,要求各供热、燃气企业全面排查安全警示标志缺失、不规范、受污损等情况,立即进行补充完善。</p><p class="ql-block"> 此次排查行动由供热、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迅速整改。</p> <p class="ql-block"> 工作内容包括:</p><p class="ql-block"> 各供热、燃气企业所有工作场所以及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公共场所,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和较大危险因素工作场所,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明显的、符合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要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同时,对一些事故易发领域,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必须落实“八有四到位”工作职责。(“八有”即“有宣传、有辩识、有台账、有培训,有审批、有预案、有演练、有装备(救援、检验设备); “四到位”即“学习培训到位、工作程序到位、人员组织到位、救援装备到位”等全过程落实)。绿欣燃气公司作为城镇燃气供应及保障企业,要全面排查所有的管网及全市所有小区内燃气设施、道路燃气井的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尤其是管网穿越密闭空间的要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管控,警示标志涉及要全面、合理、规范。</p> <p class="ql-block"> 市住建局要求,所有供热、燃气企业要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档案,并将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同时,市住建局将按照完成期限节点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p><p class="ql-block"> 截止目前,各企业补充完善有限空间警示标志、路面管线走向标识牌、管线保护反光贴、禁止入内等安全标志和专用标志共计1600余处。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安全警示标志的检查力度,督促各供热、燃气企业完善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将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让全民关注燃气和供热安全、保护燃气和供热安全警示标志,共同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