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p>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您好!</p><p class="ql-block"> 为使广大家长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幼儿能享受助学待遇,总队幼儿园现开展2023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资助对象 <p class="ql-block">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保教费减免。</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困难程度,认定结果分A、B、C三个类级。</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A类: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包括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卧病在床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亡故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情况。</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C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包括父母(监护人)年迈、劳动力弱、失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离异、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中有多个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情况。</p> 资助标准 <p class="ql-block"> 保教费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A类的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认定结果为B类和C类的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收费标准高于资助标准的,可以向幼儿家庭收取差额部分;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低于资助标准的,按保教费收费标准据实补助。</p> 申请材料 <p class="ql-block">1.家长按照申报对象标准向幼儿园提出申报,上交《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访记录表(学前)》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 </p><p class="ql-block"> 2.班级教师到第二类申报对象家庭家访,了解实际情况。 </p><p class="ql-block"> 3.家长上交的家庭困难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园内公示困难幼儿名单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p><p class="ql-block"> 4.经资助中心审核,形成拟资助名单,并录入全国学前系统。</p><p class="ql-block"> 相关佐证材料要求如下:</p><p class="ql-block">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备案的相关佐证材料。</p><p class="ql-block">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备案的相关佐证材料。</p><p class="ql-block">3.烈士子女提供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的相关佐证材料。</p><p class="ql-block">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提供户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备案的相关佐证材料。</p><p class="ql-block">5.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职工单位所在地总工会备案的相关佐证材料。</p><p class="ql-block">6.B类和C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p><p class="ql-block"> 幼儿园不得要求学生及其监护人临时开具任何贫困证明类材料。</p><p class="ql-block"> 申请资助的幼儿家庭应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恶意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该幼儿已认定资格并追回已获资助资金。</p> 申请方式 <p class="ql-block">1.填写并打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持相关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上交幼儿园进行申请。</p><p class="ql-block">2.该政策实行一学期一申请,一学期一审批制度,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p> <p class="ql-block">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西张幼儿园将认真严谨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幼儿困难家庭,全面了解幼儿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家长真正的感受到政府对贫困幼儿的关心和爱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