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为贯彻落实“护苗行动”的号召,进一步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我校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净化校园环境,杜绝校园欺凌行为,营造和谐育人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月18日上午,海南省关工委联合澄迈县关工委“护苗”专项行动小组进入我校开展“澄迈县关工委‘护苗’专项行动进校园专题讲座”活动。活动以“护苗行动 守护少年的你——预防学生欺凌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进行教育宣讲,帮助我校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p> <p class="ql-block"> 一、活动由澄迈县关工委罗诗范主任主持。罗主任向我们介绍了此次活动开展的意义及目的,并逐一介绍了到会参加活动的领导成员。</p><p class="ql-block">参加活动的领导有: </p><p class="ql-block"> 海南省关工委法治团副团长郑芳玉、澄迈县关工委罗诗范主任和王尊球主任、永发镇镇委副书记吴天道、澄迈县永发初级中学校长李科奋。</p> <p class="ql-block"> 二、吴天道镇委副书记发言,说明了此次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并表示希望尽最大能力为同学们保驾护航。</p> <p class="ql-block"> 三、我校李科奋校长对省关工委领导、县关工委领导及镇领导的到来表示感谢和欢迎,对参加活动的同学们做了活动会场纪律的强调,要求同学们认真听、认真学、积极与老师互动,希望同学们知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p> <p class="ql-block"> 四、海南省关工委法治团副团长郑芳玉老师为同学们带来精彩纷呈的法治安全教育专题讲座。</p> <p class="ql-block"> 活动现场,郑芳玉老师通过播放PPT视频讲解、校园欺凌视频等形式深入浅出,从什么是学生欺凌;学生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行为;学生欺凌的特点;学生欺凌产生的原因;如何正确应对学生欺凌等5个方面,和什么是“民事责任”?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针对16周岁、14周岁、12周岁这三个特殊的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解读,并告诉同学们未成年人身份并不是犯罪的“护身符”。郑老师结合典型案例,用现场问与答的互动形式向同学们普及了未成年人犯罪、学生欺凌等相关法律知识,从辨别学生暴力、抵制学生暴力、学生欺凌的危害以及自我保护知识等方面对学生欺凌现象进行了综合全面的阐述。引导同学们在做好自我保护的同时也需要从自身学起,拒做加害者。</p> <p class="ql-block"> “你知道的学生欺凌行为有哪些?遇到学生欺凌时,你会怎么办?”“你认为多少岁是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营造出“沉浸式”学习环境,郑老师在课堂中增加了互动环节。同学们认真听讲,针对提问,纷纷踊跃发言,也敢于提出自己的问题,现场气氛热烈,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掌握了实用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们了解如何辨别、应对学生欺凌。同时,也让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学生欺凌的危害,懂得不能做欺凌者,被欺凌时要敢于说“不”,遇到同学被欺负,要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们,争做知法、守法积极向上的阳光少年。</p> <p class="ql-block"> 五、活动结束后罗主任和李校长对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均给予了肯定评价,并指出,校园是孩子们成长的摇篮,郑老师运用专业的知识给学校带来的法治课堂,更有利于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p> <p class="ql-block"> 本次预防学生欺凌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宣讲活动,大大增强了我校学生的校园欺凌防范意识,提高了学生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校将始终对防校园欺凌教育常抓不懈,为学生营造和谐平安校园努力前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