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近期气温迅速回升,即将进入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特告知如下:</p><p class="ql-block"> 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并严格做到:</p><p class="ql-block">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p><p class="ql-block"> 2.对学生上学、放学必经的江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区域学校已经标有指示标志,希望家长配合提醒学生远离危险区域。</p><p class="ql-block"> 3.教育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等。对其他同学的危险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家长、学校反映、报告。</p><p class="ql-block"> 4.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三要”: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p><p class="ql-block"> 5.上课期间,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p><p class="ql-block"> 6.学生回到家中,应服从家长监护和管理,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沼等可能造成危险的地方玩耍。</p><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特恳请各位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特此告知!</p><p class="ql-block"> 杜曲街道杨万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3年4月18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