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庙小学假期安全告家长书

乡沁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大家好!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暑假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暑假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学校特发学生暑假安全责任告知书。</p><p class="ql-block">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的规定,家长、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长、监护人应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的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和教育,要密切关注孩子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严禁孩子私自外出玩耍,未经家长允许严禁在外边留宿。 </p><p class="ql-block"> 2.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学生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刻不容缓,监护人要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要求孩子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监护人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严格把控孩子外出时间,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p><p class="ql-block">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教育您的孩子做到:假期外出或游玩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十字路口遵守红绿灯,不要在马路上奔跑和玩耍;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黑车”及超载车辆;不骑自行车和共享单车,不能跨越高速公路等安全防护栏等。</p><p class="ql-block">4.加强防灾避灾知识的教育。监护人要教育学生在极端特殊天气时如大风、雷电、暴雨天必须尽快进入室内,不要在室外逗留,尤其不要站在高处,要远离电线杆、水塔、广告牌等高层建筑物;要求孩子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要私自参与人员聚集的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和踩踏事故的发生;教育孩子假期期间不玩火,不玩电,要正确、安全使用家用电器、天然气等。</p><p class="ql-block">5.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监管。监护人教育孩子要保持个人卫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小贩出售的饮(食)品;不采摘和食用野果、野蘑菇等,防止“病从口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p><p class="ql-block">6.加强传染病的监管和教育。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健康要求,监护人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求孩子保持正常、规律的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保证睡眠充足、膳食合理、多饮水、多锻炼、勤洗手;尽量减少外出,不要出入人群密集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口罩;要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p><p class="ql-block">7.加强孩子心理健康教育。监护人要多与孩子沟通,经常和孩子谈心,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孩子积极、健康、向上的阳光心态;要对孩子进行珍爱生命教育,积极化解各种心理问题,防止因心理问题而诱发的安全事故;监护人发现孩子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极早做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防止意外发生;监护人要教育子女慎重交友,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品行不端人员、陌生人交往等。</p>

监护人

孩子

教育

家长

安全

学生

游泳

暑假

加强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