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保密法,驻保密防线”海口市美兰区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学习保密法教育简报

美兰中幼

保密法规要记牢 <p class="ql-block">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p><p class="ql-block">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p> <p class="ql-block">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p> <p class="ql-block">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p><p class="ql-block">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p><p class="ql-block">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p> <p class="ql-block">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可以拨打12339电话进行举报。</p> 学习遵守人人行 <p class="ql-block">  “我们追随的光,是五角星的星光”强化保密意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养成保密习惯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保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保密”的那些事吧!</p> <p class="ql-block">  《保密法》是建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调整和加强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p><p class="ql-block"> </p> 宣传教育人人知 <p class="ql-block">  为了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我知道,我遵守,为祖国守好安全秘密的防线,将保密法宣传投放到LED显示屏中,深化学习心得,强化保密行为。</p> <p class="ql-block">  要时刻紧绷信息安全之弦,做到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留可乘之机,为社会发展、国家安全保驾护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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