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学法 “典”亮青春——记北安中学《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兰西县北安中学邢学影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制教育进校园的文件精神,促进我校师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的提高,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即将来临之际,兰西县司法所所长金彩虹同志来到北安中学,开展“民法典进校园 少年学法 ‘典’亮青春”主题宣讲活动,切实让民法典走进校园,来到学生身边。</p> <p class="ql-block">  金所长围绕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展开,重点讲述了“民法典从何时开始保护未成年人”、“谁来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什么时候能够自己做决定”、“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制度”四方面的内容,并结合学生生活遇到的大额游戏充值、未成人的监护问题生动阐述了民法典的规定,让同学们切身体会了民法典的关爱与保护。还向同学们发放了宣传手册,让同学们能够更多的了解民法典这本“社会百科全书”。</p> <p class="ql-block">  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有助于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培养他们的法治理念、权责意识、规则意识,引导学生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p> <p class="ql-block">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学习法律知识可以引导青少年走好人生道路的每一步、扣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做勤奋好学的好学生,遵纪守法的好公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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