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的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p> <p class="ql-block">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p>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p class="ql-block">《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p><p class="ql-block">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p><p class="ql-block">(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p><p class="ql-block">(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p><p class="ql-block">(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p><p class="ql-block">(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p><p class="ql-block">(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p><p class="ql-block">(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p><p class="ql-block">(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p><p class="ql-block">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p> 警惕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p class="ql-block">(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做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p><p class="ql-block">(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p><p class="ql-block">(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p><p class="ql-block">(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p>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p class="ql-block">(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p><p class="ql-block">(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p><p class="ql-block">(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p><p class="ql-block">(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