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林镇中学贫困生认定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牡丹江市五林镇中学

<p class="ql-block">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按照上级下发《牡丹江市中小学贫困生认定》《阳明区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相关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通知要求,如果您的家庭符合以下几类贫困认定条件,请周一带着佐证材料上报您孩子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学校统一审核认定。</p><p class="ql-block">1. 上级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扶贫部门证明或是扶贫手册)</p><p class="ql-block">2.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民政部门证明或是特困供养证复印件)</p><p class="ql-block">3.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证或低保折)</p><p class="ql-block">4. 孤儿(民政部门证明)</p><p class="ql-block">5.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证明,</p><p class="ql-block">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仅提供残疾证或证明不予认定)</p><p class="ql-block">6.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仅提供残疾证或证明的不予认定)</p><p class="ql-block">7.烈士子女(提供父母烈士证明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p><p class="ql-block">8.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 证明中“低收入”字样,如果证明中是“收入低”不予以认定)</p><p class="ql-block">9.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民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或机构)开具临时性家庭经济困难证明)</p><p class="ql-block"> 牡丹江市五林镇中学</p><p class="ql-block"> 2023年4月14日</p>

家庭

证明

学生

认定

困难

民政部门

残疾

贫困生

残疾证

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