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条文规定:</p> <p class="ql-block"> 8.2.5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每年</span>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p><p class="ql-block">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 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 少于40 学时,</p><p class="ql-block">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p><p class="ql-block"> 8.2.6 其他参建单位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初次</span>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p> <p class="ql-block"> 8.3.1 施工单位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允许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p><p class="ql-block"> 1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p><p class="ql-block"> 2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职责和劳动纪律、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现场作业环境特点、不安全因素的识别和处理、事故防范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p><p class="ql-block"> 3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劳动纪律、安全作业与职业卫生要求、作业质量与安全标准、岗位之间衔接配合注意事项、危险点识别、事故防范和紧急避险方法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p> <p class="ql-block"> 8.3.2 施工单位应<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每年</span>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待岗、转岗</span>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p><p class="ql-block"> 8.3.3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 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离开3个月 以上重新上岗的应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p><p class="ql-block"> 8.3.4 其他参建单位新上岗口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以后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