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法,行为有度——南山中心幼儿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木子~Li呀!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法律法规意识,保障师幼合法权益,强化教师依法从教、依规从教、廉洁从教的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我园于4月11日组织教师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好教育法规,做到依法执教。</p>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位幼儿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p> <p class="ql-block">  会上,洪美娟园长仔细地给教职工们宣读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二章。并反复强调了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要求大家要严于律己,依法执教。使每个教师自觉执行“师德规范”。洪美娟园长强调:“作为教师,突出爱与责任这个核心。教师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事业,要求教师对待事业要拥有一颗高度敬业的责任心,对待他人和自己的生命时更要有责任心。”</p> <p class="ql-block">  通过学习,所有教师对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强化了教师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工作部署,对师德师风进行自查自纠。</p> <p class="ql-block">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新《教育法》让我们明确了身为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定将把教育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而努力。</p>

教师

教育法

教育

从教

依法

执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作

洪美娟

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