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在手更在心——屯昌县召开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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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学校食品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4月10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屯昌县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此次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罗洪平主持,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邓俊丰同志出席,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基层监管人员以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午托机构的分管领导、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等240余人参加。</p> <p class="ql-block">  会议首先由县教育局邓俊丰副局长宣读《屯昌县教育局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授予屯昌县南坤镇中坤幼儿园、屯昌县南坤镇加握幼儿园食堂为“屯昌县食品安全准化学校食堂”的通知》,并举行了授牌仪式。随后,罗洪平副局长通报了2023年屯昌县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督查情况,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并要求:各相关学校认真对照、落实整改并长期坚持,其他未被检查到的学校也要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同时落实要将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提醒、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p> <p class="ql-block">  为了大家更好地掌握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特别邀请了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协会专家库成员丘彬老师进行授课。丘老师从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食品安全卫生五大要点七要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讲解,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我县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良好的指导作用。</p> <p class="ql-block">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各市场监管所,各学校食堂、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二是强化深入实际,主动严查细管。各学校食堂、午托机构的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要深入一线、结合实际,严格按照餐饮规范操作要求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采购关,严格索证索票,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把加工关,对饭菜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做好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工作;严把健康关,严格遵守菜品制售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制度等。三是压实责任,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食堂、午托机构要按要求聘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监管,持续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风险等级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应评尽评,在日常监管中要以问题为导向,以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师生食品安全为目标,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会议,各学校(幼儿园)、午托机构的分管领导、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不仅提升了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水平,还有效地提升了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校园食品安全既落实于手上又铭记于心中,为日后我县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筑牢筑实根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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