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思维,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4月7日下午,黄圃镇中学特邀广东昌联律师事务所的谢福林律师进行以“《民法典》进校园之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本次活动由杨纯主任主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在学校德育处的统一组织下,初一有4个班到报告厅现场听讲,其他班级在教室看直播,全体教师同步线上学习。</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着每一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在法治课堂上,谢律师首先从什么是民法典开讲,让学生知道民法典是什么?希望同学们树立守法意识,在行使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谢律师的本次法治宣讲以《民法典》人格权编为主要内容,旨在帮助学生了解人格权相关法律规定,提高人格权保护意识。宣讲介绍了《民法典》的体例及发展历程和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他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从真实案例引入,介绍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校园欺凌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次讲座主题鲜明,谢律师带领大家加深了对人格权内涵的了解,通过具体的案例告诉大家如何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尊重他人、保护自己的人格权益。</p> 讲座现场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谢律师在讲话中表示要构建和谐文明安全的校园离不开每一位同学的点滴付出,嘱托每一位同学要拒绝校园欺凌,坚决对校园欺凌行为说“不”。他对校园欺凌的表现以及危害、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说,引导学生之间相互关爱,互帮互助,建立和谐的同学情谊。</p> 教室直播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让同学们受益匪浅,不仅了解到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懂得了如何面对校园欺凌,更懂得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做爱国守法的小公民,与法同行,让法“典”亮青春!</p> <p class="ql-block">撰稿:杨文书 </p><p class="ql-block">摄影:罗健民、董小雨</p><p class="ql-block">编辑:罗旺弟</p><p class="ql-block">一审:杨 纯</p><p class="ql-block">二审:李 冬</p><p class="ql-block">三审:吴宗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