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颍川路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颍川•佳慧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增强教职工对党纪法规的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而提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确保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切实突出学习效果。4月7日,长葛市颍川路学校集中组织全体教师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长葛市颍川路学校校长张军伟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与监察法相对应,是对监察法的全面细化。监察法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并为今后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他强调,全体教职工要把学习《条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意义,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切实增强法制意识,确保法规落地生根。</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全体教职工增强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推动形成廉洁从教的良好工作氛围。会后,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教师,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监察法,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自觉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p>

监察

条例

长葛市

教职工

意识

颍川

全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作

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