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4月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周一升旗仪式,兴隆矿校八年级一班的同学在国旗下作了题为“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主题演讲。</b></p> <p class="ql-block"><b>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呢?我国《国家安全法》在第四条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种类作了如下规定: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b></p> <p class="ql-block"><b> 有的同学可能认为,我们是中小学生,国家安全离我们还很遥远,其实它就在咫尺。1、也许你只是一个学生,在网站上回答了一个有关国家信息安全的问题,你以为自己只是解答了别人的疑问;2、也许你只是一个摄影发烧友,在网上有偿提供了我国军事基地的照片,你以为只是接了个私活;3、也许你只是一个体育器材销售员,为外国友人提供市场调研数据,你以为只是为他人提供一份数据、一份便利;但这些都可能成为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b></p><p class="ql-block"><b> 作为一名学生,当我们发现这些行为时,应当直接或者通过老师,爸爸妈妈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愿我们都能负担起自己的责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b></p> <p class="ql-block"><b> 编辑 陈立坤</b></p><p class="ql-block"><b> 审核 朱 锋 </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