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部分是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它构建了完整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和体系。”此次修订进一步细化和夯实了家庭保护的职责,从六个方面对生活中常见监护疏忽行为,规定了父母的特别注意义务。未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了父母作为监护人应积极作为的内容,特别提到了不仅要为孩子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也要关注孩子心理状况与情感需求。</p> <p class="ql-block"> 为满足困境儿童家庭对未保法的学习,并对其中的家庭保护有更深刻的理解,让广大家长了解主要内容,增强家长和监护人的家庭保护意识和观念。2023年3月5日下午,德仁社工联合曹家庄儿童主任决定在曹家庄开展未保法中家庭保护版块的入户宣讲活动。很多家长对孩子只知道要尽抚养义务,对教育义务方面并不全面,甚至一部分人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把学生送入学校后就可以了。社工针对前期了解的情况与困境儿童监护人展开宣讲。</p> <p class="ql-block"> 家长,是孩子成长的“守护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第十二条也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给孩子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此次入户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困境儿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有助于共同创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引导监护人运用法治思维关注未成年人成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