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贺镇港旭幼儿园——【清明节致家长的一封信】

韩韩老师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清明节即将来临,这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小朋友也将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随着家人上山扫墓,旅游踏青,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清明节。</p><p class="ql-block"> 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内容,特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p> 清明放假通知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一天;</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2023年4月6日(星期四)正常回园。</b></p> 假期温馨提示 <p class="ql-block">  一、幼儿教育</p><p class="ql-block"> 假期期间,为防止春季病毒传染,我们老师倡导家长们在家里和幼儿一起度过假期,避免外出。长辈可以利用讲故事的方式一起回忆祖辈往事以及革命烈士的英勇事迹……这种浓浓的感情中,包含着对生命的珍爱。</p><p class="ql-block"> 利用假期,家长与孩子进行友好互动,家长陪同孩子在家中观看有关英雄烈士的壮烈事迹和清明节的历史来源等内容。家长陪同孩子学唱诗歌《清明》,使孩子在潜移默化中懂得清明节的历史来源和节日文化。让孩子们在家也能有所收获!</p> <p class="ql-block">  二、安全保护</p><p class="ql-block"> 配合幼儿园做好对幼儿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严禁带幼儿上坟烧香、烧纸等,教育孩子文明扫墓。</p> <p class="ql-block">  加强孩子自我防范、自我保护、防火、防煤气中毒等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不要留幼儿独自一人在家,以防发生坠楼意外</p><p class="ql-block">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繁衍生存的摇篮。因此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的绿色家园,要做到五不准:不准在林区吸烟乱扔烟头、火柴棍;不准在林区上焚烧纸、燃烧鞭炮;不准在林区周边烧稻草;不准在林区玩火;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搞野炊。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加强对自己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加强对孩子的防火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教育。</p> <p class="ql-block">  三、合理饮食</p><p class="ql-block"> 预防春季流行传染病、防食物中毒。春夏之交,主要是预防呼吸道疾病,如甲流、肺结核、流行性感冒、呼吸道感染等;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多喝开水,加强锻炼身体,不到人口密集的地方玩耍。</p><p class="ql-block"> 不随便吃零食及采摘的野果;不吃三无食品、过期和霉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p><p class="ql-block"> 不暴饮暴食,鱼蛋肉蔬菜合理搭配。每天适当吃一些粗粮、杂粮食品。多吃蔬菜和水果,多饮水,不以饮料代水喝。让幼儿养成一个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p> <p class="ql-block">  四、交通安全</p><p class="ql-block"> 清明时节,人来车往,教育孩子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一定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能在马路上嬉戏玩耍;乘车时要守秩序,等车停稳了再上下车,不要把头、手或身体的其他部位伸出窗外,以免造成意外伤害。如果有私家车的家长,要注意开车安全,各行其道,路窄弯多慢行礼让。不超速,不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p> <p class="ql-block">  五、防溺水安全</p><p class="ql-block"> 天气会逐渐变暖,要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孩子不擅自下水施救。</p> <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朋友,安全你我他,再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园工作的支持,幼儿园衷心祝愿大家:安全常伴,快乐同行,幸福相随!</p>

孩子

家长

清明节

幼儿

安全

林区

游泳

不准

幼儿园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