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罚!——执法四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案件(打击非法“毁绿、掘路”专项行动之二)

Bella

<p class="ql-block">近日,在巡查到建设大街与中山路交口北行100米路东富邦大厦门前时,执法四大队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有人在进行排水管道对接作业,人行便道已被挖开,现场未设置施工围挡。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施工人员停工并现场询问。经询问,得知该处施工未提前办理道路挖掘手续,其行为违反了《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准的有关文件,到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修复原貌。</p> <p class="ql-block">为进一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支队执法四大队连续十余次上门联系当事人要求其提供有效证件,配合案件调查处理,但均遭到了推脱或拒绝。</p> <p class="ql-block">鉴于其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轻微违法且拒不配合调查,按照支队打击非法“毁绿、掘路”专项整治行动“抓早抓小、严查严管”要求,3月30日,支队执法四大队联合城管局市政科、支队业务科、排水监理所、市道桥管护中心相关人员,对当事人再次进行联合执法,现场办公,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严格办案,劝导当事人丢掉幻想,配合调查,最终取得了预期效果,当事人表示会积极配合调查处理。</p> <p class="ql-block">下一步,执法四大队将持续抓好占绿、毁绿、砍伐树木、擅自掘路等问题的查处和纠正,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追踪到位、防止反弹,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普及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共建共治共管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p>

执法

当事人

四大

支队

城市道路

挖掘

执法人员

配合

擅自

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