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本周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27日)所在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与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学生安全与健康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健与防护能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2023年3月30日上午,阳东区团委副书记朱蔚、北惯镇团委书记夏侯茹艺等一行10人莅临我校开展安全与健康教育宣讲活动。活动由北惯镇团委书记夏侯茹艺主持。</p> <p class="ql-block"> 活动第一项,阳东区团委副书记朱蔚致辞。她指出,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越发突出,青少年受伤害事件频发,通过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可以减少校园事故的发生。此外,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每个学生的安全关乎一个家庭的幸福。所以一直以来,阳东区团委都将维护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平时高度重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全区各学校团干部,发挥团队优势,尽职尽责、主动作为,用心用力做好校园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p> <p class="ql-block"> 活动第二项,我校郑静副校长作欢迎致辞。他首先代表学校对前来我校开展安全与健康教育宣讲活动的领导与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感谢;接着说明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最后要求在座的全体学生要专心听讲,认真思考和做笔记。</p> <p class="ql-block"> 活动第三项,来自阳东区疾控中心传防科的谭家伟主任向同学们作了甲型H1N1流感(甲流)防控知识的宣讲。谭主任分别从传染病的危害、传染病的概念与传播特点、什么是甲型H1N1流感、个人怎样预防甲型H1N1流感、学校甲型H1N1流感如何预防和控制五个方面向同学们作了详细的介绍和具体的说明,并教育同学们平时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勤消毒。</p> <p class="ql-block"> 活动第四项,来自阳东区人民医院内分泌科的陈俏蓉主任向同学们宣讲了有关中小学生肥胖慢性病预防的知识。现场向同学们提出了几点科学建议:首先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多吃健康有营养的蔬菜,水果和肉类,少吃或不吃油炸食品,薯条等高热量食物,不喝碳酸饮料,口渴时要喝水,不能拿饮料来代替。其次要加强体育锻炼,多运动,像跳绳,游泳等,每天保证1-2小时的活动时间,锻炼可以增加人体免疫力。再次要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每天睡够9个小时,用精神饱满的状态来学习和锻炼。</p> <p class="ql-block"> 活动第五项,来自阳东区人民医院眼科的徐君勇主任和同学们分享了有关中小学生近视防控的科学知识。重点教育同学们要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比如:平时不要近距离长时间地看书、写作业、看电视、或用电脑等,不要在移动的环境下看书、也不要在强光和较暗处看书,要尽量远离移动电子设备,少玩电脑、手机、游戏,不玩危险性玩具,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坚持健康饮食。</p> <p class="ql-block"> 活动第六项,来自阳江市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林子琳代表向同学们作了有关消防安全的知识宣讲。她耐心地教育同学们要充分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同时也要认识到它的可预防性和可自救性。告诫同学们平时要时刻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又要掌握防火知识和逃生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真正的困境中处变不惊,成功实现自我逃生和拯救他人。最后,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人员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p> <p class="ql-block"> 本次由阳东区团委牵头组织开展的校园宣讲活动,给我校学子带来了生动而有效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大餐。宣讲的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宣讲的形式也多样,既有视频科普,也有案例分析,还有现场的讲解和展示,结果都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p><p class="ql-block"> 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使我校学生进一步牢固树立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同学们一致表示,通过本次活动,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性,今后将从自身做起,树立安全与健康意识,掌握安全与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与预防的能力。</p> <p class="ql-block"> 我校也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校园安全与健康教育,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与健康教育活动,全面普及校园安全与健康知识,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每一位学生的安全与健康成长保驾护航。</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编辑:范运超</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图片:林胜和</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审核:林文能 林祥河</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终审:冯干新</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