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区第二组3月份督导工作简报

侯家营镇中心学校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心理育人的实效性,规范幼儿园教育收费工作,按照《蓟州区2023年春季开学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要求》和《关于2023年蓟州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做好春季开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span style="font-size: 18px;">3月23-28日,第一责任区督学分别到邦均镇、东二营镇、白涧镇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幼儿园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span>督查考核科杨晓丽、赵显军二位领导全程深入<span style="font-size: 18px;">邦均镇西兵马中心小学、邦均镇沿河中心小学、邦均镇西后街中心小学三所学</span>校莅临指导。</p> <p class="ql-block">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p><p class="ql-block"> 督导检查组一行对照《蓟州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工作督查细则》,对标逐项督导检查,通过查看资料、与师生交谈,全面细致地检查了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组对学校“一生一档”的建立、家访记录、“面对面”“一对一”谈心谈话的开展,给与了好评。同时,也对心理健康工作更好的开展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p><p class="ql-block"> 迎检学校表示: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是一种具体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方法或手段,而首先是一种教育思想和理念。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需要细致和爱的工作,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校将不断完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使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更有效。</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二、幼儿园教育收费工作</p><p class="ql-block"> 督导组对幼儿园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档案、座谈了解等形式,依托《蓟州区幼儿园(托幼点)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表》,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是否违规收费等问题。</p><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督导,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与支出的管理进行了具体指导,对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加强收费与支出的严格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幼儿园、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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