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第四幼儿园《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宣传

兴安县第四幼儿园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尊敬的家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您好!</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近年来,文身出现了“低龄化”现象,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未成年人文身容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未成年人就业和生活,让未成年人受到不良文化侵蚀。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经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达成一致,制定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我们也根据《办法》制定了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的致家长的一封信,请您仔细阅读、学习。</span></p> 什么是文身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文身(俗称刺青),就是用带有墨的针刺入皮肤底层而在皮肤上制造一些图案或字眼出来。</span></p> 文身的危害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未成年人文身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6月6日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切实解决引导、教育、监管等方面问题,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span></p> 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做出处理自己身体权利的决定时,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或者追认,但是对于文身这种侵害未成年人健康权的事情,即使家长同意,也不应当成为文身的正当理由。俗话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切勿意气用事文身,影响自己身体的健康。</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要加大对孩子的关爱,尤其要关注青春期子女行为以及内心发生的变化,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和疏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提高文身对身心健康危害性的认识,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树立未成年人的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文身行为,拒绝文身。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坚决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  家长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家长应为孩子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积极、正确、健康地参与和陪伴孩子的成长,教育未成年人要充分认识文身的危害,尊重自己,爱护自己,主动净化自己的朋友圈、文化圈,不盲从、不攀比,培养对美的健康追求。</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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