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南京市政法系统2021年 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点

南京政法系统关工委

<h1></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南京市政法系统2021年<br></b><b>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点</b></h1><br><h3>2021年,全市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为引领,按照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和政法工作部署要求,以迎接建党100周年为主线,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法职能,深化治理创新,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深化对失足失范青少年的帮教关爱工作,扎实推进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建设和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作出新的贡献。</h3><h3><br><b>一、坚持党建引领,把握职能定位,全力推动政法关工工作有效融入政法工作全局</b><br><br></h3><h3>政法关工委工作是政法工作的一部分,是党和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方面,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h3><h3><br>1、完善落实“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照苏办【2019】15号、苏组通【2019】39号、宁政法【2019】144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带关建”的各项措施,将政法关工工作归属政治建设,纳入政治督查,落实政治责任,列入各政法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要积极推动将政法关工工作列入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平安、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纳入各级政法单位绩效评估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市区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所属单位关工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大评估考核和评先推优力度。</h3><h3><br>2、充分发挥“主体”与“主导”两个积极性。要准确理解并实行“以老同志为主体,以在职领导为主导”的工作运行模式,不断提升关工工作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的全面落实。政法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政法关工工作,并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要在思想上、行动上重视支持关工工作,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把关并提供各种支持,真正把关工工作作为自已的主业主责常抓不懈,使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关工事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广泛思想发动,让更多的老同志参与关工事业,发挥他们不可替代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为关工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关工委老同志要在主管部门党委(组)和分管领导主导下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地请示汇报工作,当好党委(组)和在职领导的参谋助手。</h3><h3><br>3、有效融入政法工作全局。要不断拓展新时代关工工范化解重大风险整体部署,参与各种社会矛盾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的防控和处置工作;二要有效融入市域社会治理试点进程,将政法关工委老同志编入基层网格管理,融入基层平安建设;三要有效融入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积极适应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开展青少年关爱教育工作的“新常态”。</h3> <b>二、结合政法职能,实施重点重抓,着力提升政法关工工作质效</b><div><br>要继续深化落实省市关工委、省政法关工委有关“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建设、预防犯罪“重点推进”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新一轮“四好”先进关工委争创活动为平台,夯实三定"工作基础,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实行重点重抓。</div><div><br>1、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两个《实施纲要》部署要求,充分利用阵地资源和政法职能优势,研究并实施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要有效发挥市、区青少年思想道德讲师团和法治报告团的作用,整合利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各种思德、法治教育资源,围绕建党100周年庆典,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爱党爱国、立德立行”主题教育,引导青少年传承红色基因,听党话跟党走。二要围绕《民法典》青少年部分的条款和我国修改后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扎实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三要不断拓展法治教育工作载体,有效发挥少年法学院、少年警校等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中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作用。着力打造以法律知识教育为主的学校教育课堂和以法治实践养成教育为主的社会课堂。四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体验馆等宣传教育场所,举办各种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教育活动。</div><div><br></div><div>2、继续深化阵地共建。要选择本区治安比较复杂,青少年违法犯罪比较多的社区(村、学校)作为共建阵地,在共建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共建目标、措施和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由双方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订共建协议。一要保持“零犯罪”创建的“常态化”,持续深化重点区域的“零犯罪”建设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实效性,进一步落细落实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遇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的发生。二要进一步扩大“零犯罪、零受害、零涉毒”工作的试点和推进工作,将“三零”纳入基层平安建设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要不断完善“三零”建设工作机制,创新建设工作的方式方法,稳步推进“三零”建设试点可复制,探索建立区、街(镇)与社区(村)、学校有效衔接的青少年预防犯罪和权益保护响应机制。</div><div><br></div>3、不断加大帮教、帮扶工作力度。要紧密结合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把社区青少年矫正对象、职能部门办理的涉案青少年矫治对象和有一般及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帮教关爱和帮扶活动。一要提高帮教、帮扶工作参与度。动员更多的政法老同志参加到帮教、帮扶中来,不断扩大帮教、帮扶工作面,让更多的特殊青少年群体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二要完善帮教、帮扶工作机制。要在建立并实行的各种帮教关爱工作基本程序和运作机制的基础上,逐步确立完善适合时代特点的帮教、帮扶工作的动态化、社会化管理机制和模式,不断提升结对帮教、帮扶的组织化程度。三要研究帮教、帮扶工作规律。要注重研究帮教、帮扶对象思想、行为特点的类型和个性化的帮教、帮扶方法,研究如何用真情去感化他们,帮助其认识所犯错误的原因、根源和社会危害,并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有机结合,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从而不断提高结对帮教、帮扶工作的实效。<div><br>4、持续推进社区预防青少年吸毒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政法关工委、省禁毒办、省司法厅、省预青办等四部门关于《江苏省政法系统老同志开展预防社区青少年吸毒工作办法》和市相关四部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江宁公安分局和玄武公安分局红山关工站预防青少年吸毒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整合社会资源,组织更多老同志参与社区青少年禁吸工作,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扩大帮教工作面,提升工作质效。</div><div><br></div><div>5、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按照修改后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有关规定,积极阻止各种可能造成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一要积极参与涉案青少年的司法活动,积极做好合适成年人工作,为涉案青少年维护合法权益。二要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及家事案件处理,制止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以及校园暴力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事件。三要积极参与帮困助学活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四要按照上级关工委和文化部门的规定,积极参与网吧、游戏机室的义务监督,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div> <b>三、坚持创新发展,注重示范引领,不断增强政法关工工作组织程度</b><div><br>坚持把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政法关工工作的基本遵循,把改革创新放在首要位置,实现政法关工工作思路创新和工作方法创新,推动全市政法关工工作持续发展。</div><div><br></div><div>1、坚持思路、方法创新。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发展导向,深入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特点、规律,准确把握当代青少年思想特点、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出现的新变化,突出源头治理和重点预防的原则,以实现青少年涉罪案件逐年下降为目标谋划和实施本地区、本单位关工工作计划。要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高度,不断拓展新时代政法关工工作的外延和触角,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根据新时代青少年的思想特点和所思、所求,以及网络新媒体人际交流沟通渠道发生的变化,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教育关爱工作。</div><div><br>2、切实加强培训指导。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和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等一系列要求,准确把握关工委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使命地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省政法关工委的部署要求,要把专业化建设、品牌建设、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加以推进。通过业务学习、技能培训、人才吸引等措施,实施专业化建设的各项任务,使政法关工各项工作逐步形成一套积极有效的专业化工作方式,一支具有较高专业化素质的“老政法”队伍,形成“奉献精神+行家里手”的“老政法”特色。<br></div><div><br></div><div>3、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品牌建设的核心就是能力建设、质量建设。要大力推动工作创新,为政法关工工作创造更多的时代经验。要大力开展品牌培育、品牌创新和品牌示范活动,把好的经验及时培育成品牌,把品牌的效应充分地发挥出来,推动品牌典型不断创新发展。要大力宣传推广公安派出所关工站建设工作品牌和高淳区委政法委“双零”工作经验品牌。同时,要加大宣传推广市委政法委、市关工委首次命名的政法系统5个优秀品牌、10个入围品牌项目,发挥更大的示范效应,打造更多政法关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南京样板”。<br></div> <b>四、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政法关工委工作的保障力度</b><div><br>要始终把组织建设作为政法系统关工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省、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和上级关工委对关工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全市政法关工组织建设。</div><div><br>1、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机构。要根据省政法系统关工委的部署要求,在健全完善市区两级政法系统、政法部门关工组织和基层关工站建设的同时,要将政法系统关工组织向基层延伸,探索在街道(镇)政法综治中心建立政法系统关工委,在街道(镇)政法委员领导下负责辖区内政法关工工作,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关工站、司法所关工站和基层法庭关工站的日常工作,为一线政法关工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更好地发挥基层政法关工组织的作用,努力实基层政法系统关工委的工作基础。二季度末以市委政法委名义在溧水区召开全市街道(镇)建立政法系统关工委工作推进会。</div><div><br></div>2、切实强化班子、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苏办【2019】15号、苏组通【2019】39号、宁政法【2019】144号文件精神,根据新时代对关工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法系统关工组织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委员会和班子成员的作用,按规定配齐配强政法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中有缺额的要及时补充,有些老同志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要予以调整。既要组织动员更多的政法老同志加入政法关工工作,也要欢迎其它系统的老同志和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社会力量加入政法关工队伍,优化政法关工队伍的结构,保持关工队伍的生机和活力。<div><br>3、强化工作运行保障机制。要紧紧依靠各级政法委、政法部门党委(组)的领导和支持,不断推进政法关工委的工作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政法关工委的各项工作例会和工作制度,日常工作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务副主任和日常工作班子成员要坚持固定工作日制度,不断提升政法关工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要花大力气解决少数单位存在的关工委领导配备不规范、补充不及时、工作不尽责、机制不完善、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市委政法委将于三季度会同市政法部门进行基层关工组织建设和保障机制建设督查,以确保全市政法关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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