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从量子力学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的世界,可以解释个体境遇的差异在于每个人对现实世界观察者角度的不同。这个观察是带有先验性的,具有来自生物基因漫长演化过程中不可抹杀的痕迹。由此导致事实上每一个人所看到的世界,竟然是截然不同的。这个不同,取决于观察者的观察主观以及立场角度。比如说,我们同样围观一个物体,因为每个个体所站的位置不同,这个物体对每一个角度展现其不同的侧面。而根据每个人心理、情绪反应和知识、理解能力乃至DNA不同,其呈现于每个人脑海中的这个物体,实际上也是完全不同的。古希腊诡辩派认为真实世界不存在,其中三段式逻辑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没有人能够准确的描述他所面对的真实世界。</p><p class="ql-block">这就形成了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异同。而主观与客观的分界,就在于你是否能够对世界做决定。如果决定权在你,那么这个世界就是你的世界。如果决定权不在你,那么这个世界就是他者的世界。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将他者世界误认为是我的世界,这便是苦的来源。他人即地狱,这个地狱就来源于此。我们预设一个最符合自我的世界模型,而现实世界永远与之成相反地镜像。用巴门尼德的话说,一存在于多中一一存在,而多却不是一。</p><p class="ql-block">我们在自己的世界中(而不是自我所误认为自我的世界)所决定的,是可以依凭自我意志而实现的,这取决于个人掌握的能力、知识和技巧,以及所掌握的权力与资本,综合能力越强大的人,自我世界越庞大且充盈,所影响真实世界的能力也越大。</p><p class="ql-block">但是,这并非是永恒的,而是随处面临着他人世界的冲击。这种冲击即来自于他人个体的冲击,比如匹夫之怒,血溅五步。也有来自于他者所共循的传统、习俗、信仰、普世的价值观。另外还有某一特定群体所产生的共识,如民族、宗教、行会、家族等等。</p><p class="ql-block">个体在自我的世界中是主体,在他者的世界中则处于客体的位置,相反也如是。</p><p class="ql-block">当客体侵入主体世界并僭越取得了决定权,或者因为主体世界的孱弱和怯懦出让了自己的决定权,其决定的收益或者亏损并不由客体承担,而仍旧由主体承担。客体只承担其僭越的责任。比如一个病人,医生为其开处方,病人依据处方治疗,病的转好、恶化甚至因此而死亡的责任,仍旧是病人自身承担。医生只能承担处方责任。这就是人的决定权是充分自由的,但承担其决定的后果则是不自由的。</p><p class="ql-block">因此,一个好的社会会估计人们保守其决定权。而维权所维的权,也应该是这个决定权,因为一旦主体被剥夺了决定权,主体世界的坍塌也就开始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