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携手 共育未来——开封市马头小学带您重温《家庭教育促进法》

海洋之心

<p class="ql-block">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优秀的孩子,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合力托举。《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意味着父母要努力和孩子一起奔赴;更意味着,家校要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孩子终会长大,总有一天会独自前行,代替他们披荆斩棘,不如教他们披荆斩棘的本领,帮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才是爱孩子的最高级形式。</p> <p class="ql-block">  俗话说,“养儿容易教儿难”,每个孩子生下来最先接受的是家庭教育,受影响最深的也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长履行主体责任有哪些规定?马头小学带您解读。</p> <p class="ql-block">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我校将持续深入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及落实工作,坚持家校携手、依法育人,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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