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3月24日上午,区人社局仲裁院选派业务骨干前往我区劳动争议金牌调解示范点---新山海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该公司及其客户单位的重大劳资纠纷。</p> <p class="ql-block"> 陈师傅系新山海源集团一名劳务派遣制员工,2021年1月19日因在工作中不慎摔伤导致二级伤残,现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情况极为困难。事故发生后,新山海源集团积极协调其客户单位在近两年中垫付了医疗费用约70余万元,并与陈师傅及其家属就后续赔偿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但由于家属所提要求过高且情绪较为激动,故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家属甚至采取了干扰办公、堵门等激烈行为,无奈之下,新山海源集团向仲裁院申请选派专业调解员介入调解。仲裁院接到申请后,考虑到该争议涉及金额大、矛盾激烈而且与劳资双方利益切身相关,便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主动介入、上门调解。</p><p class="ql-block"> 第一次相约调解,陈师傅及其家属对调解员还始终抱有一定戒备之心,认为调解员一定是单位叫过来的,肯定会帮着单位说话,但当调解员不厌其烦地一遍遍耐心解释法律规定、一次次诚恳征求个人意见、一条条逐项梳理单位应负责任,陈师傅及其家属的戒心和对立情绪才逐渐缓和消散,虽未能当场调解成功,但也为日后的沟通协调打下了信任基础。此后近一个月,调解员先后帮助劳资双方协调解决了调解金额反复、履约时间不确定、和解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最终双方在调解员不懈努力下达成谅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和解金额为110万元。为保障该协议顺利履行,3月24日上午,调解员再次上门相约调解,对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的自愿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现场确认了调解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重要内容,并依法衣依规为双方当场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文书,该矛盾纠纷至此通过非诉方式案结事了。</p> <p class="ql-block"> “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具有便捷、高效、低廉、灵活等优点,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解协议书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比起仲裁、司法诉讼,它往往能更有效地处理工伤索赔争议,能够给工伤索赔中出现的各种‘疑难杂症’以及其他”“提供相对‘合情合理’的解决方式。”区仲裁院仲裁员们深知劳务工工伤索赔的艰难,也一直在思考探索诉前调解能在其中发挥多大的作用。近年来,区人社局仲裁院始终把诉前调解工作作为高效化解劳资矛盾的“重点工程”,与区总工会合力打造了“碑林区劳动争议诉前调解中心”,并培育了一批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队伍。2022年度”诉前调解中心“通过非诉方式累计成功调解劳资纠纷64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等合计230万元,有效促进了劳资双方通过不打官司、不伤感情的方式柔性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