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年来,随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逐年增长,给交通出行安全带来极大的挑战。部分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存在冲红灯、不戴头盔、超员载人、逆行、随意穿插等现象,由此造成多起学生伤亡交通事故,已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p><p class="ql-block"> 为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切实保障学生出行交通安全,结合我市创文巩卫工作需要,我们希望学生家长们积极配合,摒弃不文明的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以下几点:</p><p class="ql-block"> 一、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驾驶人、乘车人均要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驾驶人前面不能载人,后座乘客必须满12周岁,乘车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p><p class="ql-block"> 二、接送学生车辆必须证件齐全(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驾驶无牌车、遮挡号牌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严禁逆行、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p><p class="ql-block"> 三、驾驶汽车上路行驶,驾乘人员均要系安全带;车辆行驶时,不能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p><p class="ql-block"> 四、电动自行车要登记上牌后方能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后座只能搭载不满12周岁的孩子,并且要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主动礼让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要下车推行。</p><p class="ql-block">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请家长们积极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p><p class="ql-block">祝愿您全家平安幸福!</p> <p class="ql-block">化州市平定镇中心小学</p><p class="ql-block">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p><p class="ql-block">2023年3月22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