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实验小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刘晓晶

<p class="ql-block">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是惠及广大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件大事。我校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做到精准资助。</p> <p class="ql-block">现将资助标准公布如下:</p><p class="ql-block">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财〔2020〕9 号)、《吉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学期小学250元。</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资助范围:脱贫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4类情况。</p><p class="ql-block">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家长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及时上交相关凭证。</p> <p class="ql-block">  附《第二实验小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工作流程》</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第二实验小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工作流程</span></p><p class="ql-block"> 1. 政策宣传 。</p><p class="ql-block"> 2. 国家资助系统重点保障人群信息查询和核定。</p><p class="ql-block"> 3. 原受助学生是否继续资助的核定。</p><p class="ql-block"> 4. 学校向资助中心提交汇总表。</p><p class="ql-block"> 5. 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p><p class="ql-block"> 6. 资助系统填报。</p><p class="ql-block"> 7. 资金发放。</p><p class="ql-block"> 8. 对受助学生家庭开展走访工作。</p><p class="ql-block"> 9. 学生资助信息材料的整理和归档。</p> <p class="ql-block"> 公主岭市第二实验小学校</p><p class="ql-block"> 2023年3月20日</p> <p class="ql-block"> 总策划:刘丽萍</p><p class="ql-block"> 监 制:赵晨霞</p><p class="ql-block"> 主 编:刘晓晶</p><p class="ql-block"><br></p>

资助

学生

家庭

义务教育

困难

工作

小学校

学期

经济

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