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

古浪县第二幼儿园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烟花三月,万物复苏。樱花、桃花、梨花等陆续开放,又值清明祭祖踏青时节,进入林区踏春赏花、上坟祭扫、休闲采摘人员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出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能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工作,做好孩子的表率!</p><p class="ql-block"> 一、做到遵纪守法,减少火灾隐患。广大家长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不在禁火区内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野炊、烧灰积肥、烧草秆、烧火取暖、点火照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们的监管,燃放烟花爆竹时选择到安全地点,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防止在禁火区内玩火、燃放烟花竹。</p><p class="ql-block"> 二、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大家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p><p class="ql-block"> 三、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根据我们了解很多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幼儿园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监护力度,不带火种进入山林,同时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文明祭祖,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更不违规用火等。</p><p class="ql-block"> 四、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希望广大家长做文明出行的先行者、带头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文明安全出行、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带头践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倡导。</p><p class="ql-block">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与此同时提醒孩子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孩子的安全意识,使孩子们平安健康成长。</p><p class="ql-block"> 森林防火是全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牢牢记住教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保护森林,保护环境。</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古浪县第二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2023年3月20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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