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小榄明代古建筑之《何吾驺(明万历进士,史礼兵三部尚书,首辅,阁老,宰相)故居“翁陔园”》</p><p class="ql-block"> 明万历年间,小榄出了一位进士——何吾驺,在朝为官数十载,历任吏礼兵三部尚书、东阁大学士、首辅等职。崇祯八年(1635年),何吾驺谢政归里,在这秀丽之地开辟了一处“翁陔园”,这是小榄人民公园最初的样子。</p><p class="ql-block"> 民国34年(1945年)9月,榄山公园在翁陔园的基础上兴建,还囊括了祥亭何公祠、南泽何公祠和鸣高里一带民宅地。规模不算大,最初只有一座中心亭、几排石凳和一片树木,中心园池有“童子拜观音”雕塑,后改为了“自由女神”像。民国37年(1948年),旅港同胞卢林捐建首座头门,前刻“榄山公园,卢林捐建”字样,背镶“映彼高岗”四字。1950年,吴锦邦捐赠圆石抬凳一套五件,放置在中心亭内。亭前安放一对白石狮子,由卢氏乐谦祠捐送。“自由女神”塑像改为“和平鸽”(后又依次改为五星花坛、“哪吒闹海”陶塑、菊花仙子)。1954年,“四类分子”劳动改造,在公园大门口至中心亭两旁,铺砌了50米长的石路(后改成水泥路),名为“自新路”。1958年,因修筑公路,公园原有的头门被拆掉,后移5米重新建造了牌坊一座,改名“人民公园”。随后,凤山(即榄山)东麓一带的荒地和何氏内阁大宗祠、内阁本房祠、大学土祠等地也划入人民公园,并陆续增建了茶圃、篮球场、龟池和供小童玩耍的滑梯等。为纪念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四·一二”事件及珠江纵队第一支队三、九区的革命烈士,1959年10月1日,人民公园内建成“小榄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碑高12.5米,碑后是烈士之墓,安放了59具烈士遗骨,面积约400平方米。2009年,小榄革命烈士纪念碑被列为第五批中山市文物保护单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