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 <p class="ql-block">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首次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也就是我们说的“一号检察建议”。</p> 什么情况要报告? <p class="ql-block"> 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就要报告,比如未成年人非正常伤残、死亡、遭受家庭暴力、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被遗弃;疑似被拐卖或被收买的,被组织乞讨的或者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疑似的或者面临危险的都要报告!</p> <p class="ql-block"> 为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纵深发展,近日,江重实验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工们学习“一号检察建议”活动。</p> <p class="ql-block"> 如何防范未成年人被性侵提出建议:每一位教职工都要洁身自好,为人师表,杜绝成为施害者;每一位教职工要有担当、有能力、有敬畏,做一名保护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