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通过,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个人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和支付账户是有数量限制的,不得超出国家规定限制的数量,通讯运营商和银行对经识别存在的异常开卡、开户情形,有权不予办卡或者加强审查。</p> 案例详情 <p class="ql-block"> 近日一男子来我行开工资卡,客户称自己是莱州和平医院创伤科新入职医务人员,并持有一份盖有“莱州和平医院”印章的就业证明,证明中详细写明了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后经我行核实,莱州和平医院已注销,我行工作人员再次询问是否该医院员工,客户坚持回答是,再经询问客户陈述工作内容与其工作岗位内容明显不符,对此异常开卡情景我行工作人员当即对客户开卡要求予以婉拒,并对其进行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风险提示教育,提醒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p> 反诈卫士 风险提示 <p class="ql-block"> 1⃣️对于本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身份证及支付宝等信息需妥善保管,避免泄露、遗失,更不可买卖、出租、出借给他人,以免本人的信息被不法人员利用,造成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经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五年内不得新开立银行和支付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p><p class="ql-block"> 2⃣️如遇到身份证、银行卡等遗失,应第一时间办理挂失等手续,若发现银行卡等有异常信息,应及时通过银行查询卡片信息并报警处理。</p><p class="ql-block"> 3⃣️发现买卖银行卡、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p> <p class="ql-block"> 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守护”永远在线。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买卖租借银行卡实现金融犯罪的案例不在少数,我行在打击防范金融犯罪、守护国家金融安全工作上从未松懈,通过开展防范新型网络诈骗宣教以及安排工作人员宣讲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的危害等活动,竭力筑牢反诈壁垒,提高客户群体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群众的辨别真伪能力以及金融风险防范能力。</p><p class="ql-block"> 我行再次提醒广大客户,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账户属于违法行为,若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巨大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切勿将自己银行账户交由他人使用,合法维护自身金融权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