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坍塌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15日,清原县应急局采取集中书面考试的方式,对全县非煤矿山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覆盖考试。 会议首先由应急局副局长王跃东及非煤矿山监管人员分别进行专题培训,从培训考试文件解读、复工复产程序文件、应急准备、露天矿山边坡管理等多方面的重点事项进行细致讲解。培训后进行了专项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通过本次考试考核,有效检验了我县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了其责任意识,以此督促、鞭策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的学习,掌握必备安全管理知识技能,运用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从而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为非煤矿山企业良好发展提供了保障。 此轮安全培训:一是紧紧围绕非煤矿山有关法律法规、对春节后复工复产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讲解,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复工复产要求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二是结合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工作,通过逢训必考、逢查必考,达到以考促训、以考促学的目的,有效检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知识和岗位职责的掌握程度。组织8家企业31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专项考试。 下一步,清原县应急管理局将以此次安全培训专项考试为契机,通过专项考试考核,严肃查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内容无针对性等问题,对安全知识欠缺、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管理人员进行重新组织培训、岗位调整。同时,结合2023年非煤矿山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通过“逢查必考”的形式,不断提高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我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