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争创清廉学校——灵石三中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活动

灵石三中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增强其社会法制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灵石三中诚邀检查院办公室主任李永康和未成年人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彦玺开展校园法制讲座。</p> <p class="ql-block">  本次讲座由安保主任兼初一年级主任梁兆军老师主持。</p> <p class="ql-block">  初一初二初三,三个年级全部参加。</p> <p class="ql-block">  王主任的讲座主要有五部分内容。她亲切委婉的讲述,孩子们积极配合。</p> 一、刑责年龄 <p class="ql-block">  刑法修正案修改了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p> 二、第一责任人 <p class="ql-block">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人,也是家庭法制教育的开门者。如果在孩子的成长中,自己不懂法,家长就要为孩子的成长买单。</p><p class="ql-block">举事例——赔偿事件。</p><p class="ql-block">思考——为此付出代价。</p> 三、检爱同行 <p class="ql-block">  检查我们身边是否存在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爱护身边的每一个同学。</p> 四、校园欺凌 <p class="ql-block">  具体阐述:“什么是校园欺凌”。</p> <p class="ql-block">  三人即为群,聚众斗殴的要受到相应处罚。</p> 五、学会面对 <p class="ql-block">三不做:1.不做受害者</p><p class="ql-block"> 2.不做欺凌者</p><p class="ql-block"> 3.不做旁观者</p> <p class="ql-block">  让我们携起手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校园欺凌,争创清廉学校,让同学们在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心有朝阳,光彩人生,做一个有涵养、有智慧的文明三中人!</p>

欺凌

校园

三中

主任

预防

讲座

刑责

灵石

争创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