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三督查组深入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检查校园安全工作

市一中

<p class="ql-block">  按照《全国"两会"期问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内政发电【2023】02号)要求,自治区第3督查组于2023年3月12日上午9点20分对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本次安全大检查由市教育局郝建军副局长、安全法规科韩凤山科长、信息技术中心刘春阳主任、巴市一中李巧云副校长、文金双副校长以及各科室主任陪同。</p> <p class="ql-block">  自治区第3督查人员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储、分类、使用、销毁、记录、应急预案等环节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食堂燃气报警控制器的使用以及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细之又细的督查和指导。</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我校将立即组织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和标准化。</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

安全

检查

化学品

督查组

巴彦淖尔

督查

危险

副校长

内蒙古自治区

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