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管制刀具,创建平安校园——莲池区第一实验小学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安全提示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您好!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的有关工作,宣传告知如下:</p> <p class="ql-block">管制刀具是刀具的一部分,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法律规定实行控制管理的刀具。</p> <p class="ql-block">一管制刀具的类型</p><p class="ql-block">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p><p class="ql-block">2.其他各类非学习工作所需刀具,如水果刀、小剪刀、工艺刀具、尖锐物件、打火机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p><p class="ql-block">3.双节棍、钢棍等易造成伤害的危险物品、玩具枪以及外形锋利的玩具等容易带来安全隐患的。</p> <p class="ql-block">二、携带管制刀具的原因&nbsp;&nbsp;&nbsp;</p><p class="ql-block"> 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单纯,缺乏理智,意志薄弱,感情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弱,思想和行为常常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加之部分青少年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不守法,无所顾忌,胆大妄为,逞强霸道心理极强,有时为了一点小事,或经别人稍加挑逗,就大动干戈、持刀伤人,甚至持刀械斗。从犯罪手段看,很多青少年实施犯罪时,都随身携带刀、剑、匕首、三棱刀、大砍刀等凶器,当作案受到挫折时便毫不顾忌地进行凶杀或伤害。对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公安机关依法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禁止包括青少年在内的任何个人携带管制刀具,就能有效预防青少年携带管制刀具及利用管制刀具作案的违法犯罪活动。 </p> <p class="ql-block">三、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p><p class="ql-block">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对于小学生来说,携带以上刀具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安全教育重在防患于未然,希望家长引起重视,生活中有一些具有危险性玩具,需要我们的监督和重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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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

棍棒

单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