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伟大名著《红楼梦》作家曹雪芹,生于“秦淮风月”之地,长于“繁华锦绣”之乡。大祸从天降,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皇帝上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曹雪芹的叔父(一说父亲)、曹家最后一任江宁织造主事曹頫下狱治罪,曾经处于金字塔上层的曹家一落千丈,在江南已再无立足之地,与六朝古都的一切情缘也就结束了。</h1><h1> 在遭受这场重大变故之后,雍正六年夏秋间,曹雪芹随同祖母、母亲等全家老少,由南京北返北京,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的曹家旧宅,开始了穷困潦倒的悲凉生活。在此期间曹雪芹曾在西单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学教书,并常与志同道合的学生敦敏、顿诚兄弟饮酒论诗,结下深情厚谊,敦诚有“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接罹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 (《寄怀曹雪芹》) 的记述。</h1> <h1> 晚年的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西山一带,据推测“结庐西山”之地应在樱桃沟的“退谷”里(周汝昌),此后他就再也没有离开过那里。然而1971年在香山地区正白旗的一座老式民居内,发现有几组题碑诗,其中一副对联是传说中鄂比赠曹雪芹的,部分红学家由此推断这里才是曹雪芹生活和著书之所,并以此为基础建成了纪念馆。</h1><h1> 归隐黄叶村,著书茅草房,曹雪芹从被迫到自觉,对自己作了重新定位。以前的他,在江宁的围城内呐喊闹腾,却还没有完全从那个充满“禄囊”的世俗世界之中反叛出来。北上尤其在迁居西山之后,他的生命已经被完全地净化,而他的人生目标也完全确定了——以《红楼梦》开始他生命的新起点,毕其有生之年,全力完成“红楼”之梦。</h1> <h1>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24岁的敦诚以深厚的感情、清晰的线条、雄深的笔墨和雅健的语句,写了一首题为《寄怀曹雪芹》的诗。这首诗从曹雪芹的源流谱系、家世生平写起,展现了曹雪芹的性格才情、胸襟气度,及其艰苦的家庭生活和艰难的写作环境。这首诗也成了为曹雪芹所写的一篇难得的评传和宝贵的碑传:</h1><h1> 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扬州旧梦久以绝,且著临邛犊鼻裈。爱君诗笔有才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接罗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松亭樽。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h1> <h1> 曹雪芹走进西山之后,乡民们常常看到一头毛驴驮着他遍走山野的背影,西山里面上百个有名无名的古刹寺庵遗址,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好友张宜泉在《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曹雪芹原诗已佚)中谈到:</h1><h1> 群诗帝未等闲吟,破刹今游寄兴深。</h1><h1> 碑暗定知含雨色,墙墤可见补云阴。</h1><h1> 蝉鸣荒径遥相唤,蛩唱空厨近自寻。</h1><h1> 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h1><h1> 走遍青山寻访古寺只能是酒足饭饱之后的游兴,而曹雪芹眼前的燃眉之急则是柴米油盐。一旦纨绔公子落魄到与村乡野老为伍,生活自然比村乡野老更加艰难,他的原配妻子也许就是在这个时候贫病交加,撒手人寰,留下了一个儿子。</h1> <h1> 原配姓梅,是曹雪芹的一个堂姑的女儿,比他小两岁。二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你有心我有意,两家大人也顺水推舟,从小就给他们订了亲。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曹家犯罪破落,一夜间由富变穷,堂姑家借故赖婚,将女儿另嫁给曹雪芹的好友鄂比。鄂比婚宴之夜,邀请曹雪芹前来参加,曹雪芹勉为其难地赴宴。谁知当新娘花轿到来后,鄂比竟在屋里将自己身上的新郎服装脱下,非叫曹雪芹穿上,并在大庭之上对宾客宣布让这一对有情人结拜天地。入洞房后,蒙在鼓里的梅小姐方才恍然大悟,喜极而泣。这段奇事,也成了《红楼梦》中宝钗换黛玉“掉包计”的由来。</h1><h1> 梅夫人病故后,带着伤感和怀旧情绪的曹雪芹,曾离京南下一年有余。此次神秘的江南之行意在何为?有一种说法是朋友都劝说曹雪芹续弦,很有可能是为了物色续弦人选,而此人极可能就是曹家的旧人,事实上他的续弦夫人也正是这个时候跟了他的。也有说是去南京寻访两江总督尹继善,筹集刊刻《红楼梦》的资金。</h1> <h1> 曹雪芹回南京后,很久没有见到友人的敦敏,在明琳书房中听见隔院有人高谈阔论,声音十分熟悉。当他走进一看,果是正在富察氏家中访问明义、明仁或明瑞等友人的故友,相见甚欢,举杯话旧,有感而作《芹圃曹君沾别来已一载余矣》一诗:</h1><h1> 芹圃曹君霑别来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h1><h1>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 </h1><h1> 雅识我惭褚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 </h1><h1>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h1><h1> 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h1><h1> 友人张宜泉亦写有《怀曹芹溪》诗,记叙此事:</h1><h1> 似历三秋阔,同君一别时。</h1><h1> 怀人空有梦,见面尚无期。</h1><h1> 扫径张筵久,封书畀雁迟。</h1><h1> 何当常聚会,促膝话新诗。</h1> <h1> 居于“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的曹雪芹,晚年生活十分穷苦。但即使到了举家食粥的地步,他却如酒仙李白一样,依然没有忘记喝酒,哪怕是赊酒也要喝。郭诚在《佩刀质酒歌》中说他“酒渴如狂”,狂得就像贺知章和阮孚(遥集)那样:“我闻贺鉴湖,不惜金龟掷酒垆。又闻阮遥集,直卸金貂作鲸吸。”又以“鹿车荷插葬刘伶”之句将他比作嗜酒寿终的“竹林七贤”之一刘伶。在1761年另一首《赠曹芹圃》诗中,敦诚写道: </h1><h1>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 </h1><h1> 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 </h1><h1> 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h1><h1> 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h1><h1> 从敦诚的诗中可以看出,曹雪芹的酒是喝得越来越厉害了。那么他是靠什么来生活呢?有关的传说很多,可资考证的就是靠卖画为生,敦敏在《赠曹雪芹》诗中说:</h1><h1> 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h1><h1> 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h1><h1> 燕市狂歌悲遇合,秦淮残梦忆繁华。</h1><h1> 新仇旧恨知多少,一醉毷騊白眼斜。</h1> <h1> 靠卖画为生不是曹雪芹的发明,他的前辈画家王冕、唐寅、徐渭等,无不以卖画作为维生的手段。曹雪芹的绘画水平足以养家糊口,张宜泉的一首诗甚至还透露他曾有过成为御用文人或宫室画师的机会:</h1><h1> 爱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h1><h1> 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h1><h1> 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h1><h1> 借问古来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h1><h1> 结庐在西山,山川别样幽,花鸟也入画。擅画山水也善画石的曹雪芹,曾经拒绝“苑召”,不去做皇家或皇家宗室画师,不重蹈当年的李白和阎立本被召去做皇帝和贵妃的“供奉”、应制”,却落得个先荣后辱的覆辙。然而卖画究竟能换回多少钱呢?曹雪芹要养活一家人谈何容易,据说他穷得连写作用纸也买不起,只好把旧皇历的纸页翻过来作为稿纸。他这种甘愿受穷也不愿为五斗米折腰的傲骨,赢得了朋友们的敬重,尤其是始终将他视为良师益友的敦氏兄弟。敦敏在另一首《题芹圃画石》的绝句中,对可敬的师友赞道:</h1><h1>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h1><h1> 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h1> <h1> 穷困没有让曹雪芹变得落拓潦倒,一蹶不振,而是依旧精神高昂,豪情满怀。你看他在几杯落肚、酒酣耳热之后,从容濡笔,挥毫泼墨,兔起鹘落,水墨淋漓,气势磅礴。他在专心绘画之时,时而兴奋得狂呼大叫,一展当年纨绔子弟的韵致,时而端过酒碗豪饮一通,又现古代文士的豪兴。这才是一个真实的曹雪芹,一个在艰难竭蹶之中呕心沥血地完成《红楼梦》巨制的伟大作者!</h1><h1> 贫穷志不移,但天公却无情,一场大灾难摧垮了曹雪芹的精神。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春,几度施虐大清王朝的可怕疫情天花,在北京城再次流行起来,死于病疫的儿童数以万计。敦诚、敦敏一家遭灾者竟有五口,张宜泉一家则是四口剩一。目睹别人家孩子屡屡殇逝,曹雪芹心急如焚,昼夜难眠,担心自己的爱子也难逃一劫。病魔没有对他作出丝毫的垂怜,他儿子也真的不幸染上天花。无钱治病,也无计可施,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孩子日渐垂危,最终离他而去,据说那天正是中秋月圆时。</h1><h1> 爱子的夭折,让曹雪芹悲痛万分,传说他在此后每天伤心流泪,独自到孩子的小坟前,一坐就是半天。“忧伤要人命”,曹雪芹的酒喝得更凶了,加之外界的煎迫烦劳,他再也支撑不住,于秋天的时候病倒了。他这一病就再也没起来,卧床至这一年的除夕,撇下了续弦不久的新妇,在凄凉悲惨的境况之中离开人世。对曹雪芹的卒年,一般认为是“壬午除夕”即乾隆二十七年(1763年2月12日)。</h1> <h1> 曹雪芹逝世后,他的好友敦诚曾写过三首诗悼念他,其一为收藏在《四松堂集》中的甲申改稿《挽曹雪芹(甲申)》,这是敦诚生前最终的定稿。敦诚以此诗实现了补吊的承诺,并准确总结与隐写出曹雪芹的一生:</h1><h1>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h1><h1> 孤儿渺漠魂应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瞑?</h1><h1>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h1><h1> 故人惟有青衫泪,絮酒生刍上旧坰。</h1><h1> 在一位伟大作家吴敬梓离世还不到十年,又一位伟大作家曹雪芹消失在神州故国。吴敬梓走得匆促,身后是何其萧条,曹雪芹走得寂寞,晚景也一样凄凉!曹雪芹死后全赖生前相交甚厚的敦诚、敦敏兄弟和张宜泉等“二三友朋,赙赠相资,草草殡葬。西山某处,荒坟一角,衰草寒烟,便是这位文学巨人的归宿之地!”(周汝昌《曹雪芹传》)。</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