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指出:要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p><p class="ql-block">治理有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但如何破解当前乡村治理中面临的问题,切实提升乡村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唯有画大治理同心圆,将治理要素的圆心下沉,将服务群众的半径延伸,将法治准绳的面积拓展,才能更好地破解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p><p class="ql-block">乡村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乡村治理的核心也必然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因此,在推进乡村治理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服务群众零距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身子摆到到群众中,把耳朵凑近群众里,更加尊重群众意愿,更加关注群众诉求,更加回应群众期盼,让群众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顺得了气、暖得了心,才能赢得民心、赢得好评,提升治理效应。要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与群众需要相匹配的公共服务体系,精准聚焦群众服务需求,在生活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渠道、有价值的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要强化村(社区)服务和自治功能,探索建立村(社区)专业化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供给,助力乡村治理。</p><p class="ql-block">俗话说十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在一些偏远农村,乡土社会中的一些约定俗成依然是维持秩序和规范行为的主要遵循,人治秩序和宗法秩序占主导地位,法治秩序和规则秩序不够强势有力。于是一些碍于面子和不好说的行个方便就容易成为一些违纪违法行为的掩护和绿灯,自治成了你好我好的相互包庇。中央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对此,基层党委政府和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法治建设,维护法律权威,用好法律准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要加大普法力度,敦促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尊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要注重结合正在开展的各类重点工作,深入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普法宣传,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群众心里。要积极探索建立法治、德治、自治更相融合的治理机制,让乡村治理既有硬度又有温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