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六(9)班维权大战

何何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刚刚学习了朱自清的《匆匆》,再次被那美丽的文字所吸引,同学们也仿着大师的文笔来吐露自己的真情。只是命题成了孩子们苦恼的事,再拟“匆匆”怕朱老先生笑话,为了一个新颖的题目,我的宝贝们把脑汁都绞出了最后一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这不,这三个娃娃为命题之事开始了各自的维权辩护。即使是多智的孔子到场,恐怕还是不能决也。</span></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晨曦把本次作文题目拟成“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当她看到铭霖和翔斌与自己的题目有异曲同工之妙时,便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span></p> <p class="ql-block"> 六下无限好,只是近毕业</p><p class="ql-block"> 娄晨曦</p><p class="ql-block"> 日子悠悠地走,时间点点地流。六年时光像一个梦,眨眼睛就到了末尾,离那小升初好近,似乎只要向前一步就可以触到似的,可我舍不得这么可爱的老师,舍不得这么可爱的同学呀!时光慢点,再慢点…</p><p class="ql-block"> 记得班里的“偷题侠二人组”,我隐约记者那是个誊写作文的下午,拥有千里眼的郁翔斌,隔着一条街就瞧见了我翻阅量资料得来的题目“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鬼迷心窍的郁翔斌一个转笔把自己写的烂题目 “嗖嗖”换成了“时光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正巧我路过看见了郁翔斌鬼鬼祟祟的样子和面对我躲闪的眼神 ,以及不停用手遮掩的作文题目 ,顿时,机智且伶俐的我 顺感不妙 ,大步流星的向他走去 ,一个大力翻开了他的胳膊 ,一个不伦不类的题目出现在我眼前 ,看着他不好意思的笑 ,我只能分了个白眼,并暗暗为他起了个外号“偷题侠”。</p><p class="ql-block"> 不妙,我又发现我的同桌刘铭霖的作文题目从“匆匆仿写 ”换成了“时光近黄昏 ”,看到他心虚的笑我明白了一切 。从此“偷题侠 ” 郁翔斌和“偷题侠”刘铭霖便永记我心。</p><p class="ql-block"> 看呐!六下的生活多好 ,可终会因为小升初而拆散 。六下时期无限好,只因试卷戏弄人 !</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这不,两个小哥儿一听晨曦在美文分享时对自己的控诉。也开始了维权之路。</span></p> <p class="ql-block"> 借鉴不能算“偷”也</p><p class="ql-block"> 刘铭霖</p><p class="ql-block"> 大侠,自古以来都是尔等所敬佩的对象,而如今,吾与斌被娄某,赐“偷题侠”之罪名,吾便写下此作来澄清吾之作。</p><p class="ql-block"> 事情如此,吾班之语师让吾等抄文,吾之题目略俗,为“匆匆”,吾埋头苦思,想之好题。</p><p class="ql-block"> 随眼一望,便见娄某之题甚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又见斌神神秘秘,仔细一看:时光无限好,只是近黄昏。</p><p class="ql-block"> 顿时,吾之思绪如潮水涌来,夕阳之好,便近黄昏;时光之好,但为黄昏;时光与夕阳,同为近黄昏。</p><p class="ql-block"> 可若如此,便被认为偷题,于是吾便合二为一,起名为:时光近黄昏,如此一来吾等便没抄,且题目更新颖。</p><p class="ql-block"> 可娄某见吾题,大惊,又见斌之题,更惊,曰:“尔等为偷题侠。”吾与斌释之,可娄某不听。</p><p class="ql-block"> 吾写此作,只为证明,澄清吾清白,解除“偷题侠”之称。况且,尔等若抄,也非抄袭,乃借鉴也。</p> <p class="ql-block"> 我永远都是清白的</p><p class="ql-block"> 郁翔斌</p><p class="ql-block"> 我不认为我这是偷,这最多只算是借鉴而已。</p><p class="ql-block"> 毕竟李商隐的这首诗出现这么多年了,也不可能没有人比原告还有才华吧,一定也会有人想用这首诗里面的这句话去做题目的。即使没有,我也对这句话进行了一次内容上的修改,并不是完完全全的搬运过来,我只是把这个诗句当做一个模板,而不是把它作为一个真正的题目。而且偷,或者说是窃的话,也是完完全全的拿过来。</p><p class="ql-block"> 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哪一种窃是像我这一样,还非常好心的把那种给改了一改。所以,这件事纯属是原告自作多情了。如果我是原告,我就一定会,学会宽容,去宽容被告,都不一定会闹到法官这里来(绝对不是因为我懒)。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是希望法官再开一次庭。 </p><p class="ql-block"> 这一次,我将作为原告李商隐的律师,去告被告娄某某有剽窃李商隐诗句的嫌疑。我知道,我说的可能有一点跑题了,但我纯属是在阐述事实。</p><p class="ql-block"> 我对这一件事做一个总结:我完全没有抄窃的嫌疑,我保留了一部分的原作,加入了一部分自己的看法,这样老师才知道这真真确确是我写的文章。这件事,最多只应该是算学习,学习原告的好的地方。她本应该为此感到骄傲,却没想到我反被她咬了一口。</p><p class="ql-block"> 还是那句话,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剽窃了她的题目。</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细细看来,细细品来,每个孩子都有道理哦。读书人的事儿,就用文字去解决吧,如有不服,请继续维权。老师也不是老师,就当一个吃瓜群众吧。</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