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镇依法训诫一名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村民

幸福黄沙

<p class="ql-block">  2023年3月4日上午,黄沙镇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水池村索某某将田边杂草点燃,不慎引燃明火,造成环境污染。我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组织防火员赶赴现场将明火扑灭,并将该案件移交到公安机关,黄沙镇派出所依法对索某某进行了训诫处理。</p> <p class="ql-block">  黄沙镇将继续加大对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罚一起”。</p><p class="ql-block"> 请广大群众从中汲取教训,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并及时劝阻和制止相关行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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