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宣传新修订后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3月1日上午,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和县网格化办公室依托楼观台“二月初十”古庙会,联合楼观镇人民政府、楼观镇网格办、集贤镇网格办、九峰镇网格办、县秦保局法规宣传科在楼观台广场开展了以“守护绿水青山,当好秦岭卫士”为主题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p> <p class="ql-block">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了解的群众发放了《省市条例》、宣传画张、环保袋、抽纸等宣传物品,深入宣传新修订后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倡导大家争当守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倡导者、践行者、推动者。</p> <p class="ql-block"> 此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旨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懂弄通秦岭保护相关知识、政策和措施,为秦岭保护宣传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与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做斗争,激发关爱秦岭、感恩秦岭的自豪感,真正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持之以恒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