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 守护成长——新苗幼儿园新《安全生产法》知识宣传

新苗幼儿园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以法护航 守护成长</span></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加强安全教育</span></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增强保护能力</span></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阜宁县新苗幼儿园安全生产法宣传</span></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学新法 守安全</span></h1><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2023年是我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广大师幼、家长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阜宁县新苗幼儿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学法、普法系列活动。</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我园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贯落实,积极组织召开新安法工作部署会,会上观看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案例,安全分管园长要求各岗人员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让安全责任意识植入每一位教职工的内心,全面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p> 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抓手,继续稳步践行各项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园师幼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ff8a00">学新法 守安全</font></h5> <div style="text-align: left;">  我园利用公众号、班级微信群、钉钉群等渠道向家长、广大社会群众积极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div>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ff8a00">学新法 守安全</font><br></h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的。<br><br>  新安全法有哪些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br><br><div>一、什么是新《安全生产法》:<br><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br><br>  该法律颁布实施以来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待修订和完善。在历经2009年8月27日第一次修正和2014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后,2021年6月10日迎来第三次修正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br><br>二、重点内容解读:<br>1.明确了党的领导和人民至上的理念</div><div><br></div><div> 第三条第一、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div><div><br>2.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基本原则<br><br></div><div>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明确正式将“三管三必须”的基本原则写入了法律条文中。<br><br></div><div>3.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br><br></div><div>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明确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div><div><br>4.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员”<br>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表明,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只有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才能从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div><div><br>5.《新安全生产法》10大亮点</div>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ff8a00">学新法 守安全</font></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ff8a00">学新法 守安全</font></h5> 亲爱的家长朋友:<br><br>  您好!<br><br>  保障生命安全、促进健康成长,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我们衷心希望各位家长能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孩子安全问题的教育、加强监护,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良好的环境。<br><br><div>1.遵纪守法,树立好榜样</div>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为人处世,都对孩子们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我们建议广大家长在家庭生活中,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一个尽责任的好成员,为孩子树立好榜样。<br><br>2.重视家庭安全,切莫粗心大意 家庭安全对一个家庭的幸福起着重大影响,只有平安健康的环境才能助力家庭幸福指数的增长,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家长们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每天出门和回家都严格按照要求打开、关闭电器、燃气,定期做好电器、燃气的检查维修工作。此外还要注重培养孩子树立安全意识,引导孩子们在家要做好电器、燃气等安全检查工作。<br><br>3.做好出行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日常出行,家长朋友们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外出时绝不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摒弃乱穿马路、过马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良习惯,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往来行人车辆,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车。<br><br>4.做好自我保护,增强防护意识 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尤其要做到不到无证摊贩和不洁店铺购买食品,谨防“病从口入”。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谨防感染各种流行性疾病。家长要加强溺水防范教育,引导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在水下情况不明、不熟悉水性时,不擅自施救。<br><br>5.立足自身岗位,做好安全生产 各位家长朋友们,请您在自身工作岗位上熟知安全职责,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记录,按照单位规定使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平时也要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和教育,掌握更多安全技能。<br>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ff8a00">学新法 守安全</font></h5> 安全是幼儿园工作的永恒主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对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让我们一起学习新安全法,明确自身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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