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携手合作,共建和谐法治校园 ——海丰中学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法制讲座

海丰县海丰中学

<p class="ql-block">  为建立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进一步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的和谐、法治校园,2月22日下午,海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学校法治副校长黄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泽青,警官彭贵武到海丰中学开展“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校园安全法制讲座。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唐宇海,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瑞发,德育处主任王伟滨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吴瑞发副校长主持。</p> <p class="ql-block">  本次讲座采取线下和线上两种形式同时进行,七年级三个班级同学作为代表在学校道德讲堂参加线下讲座,七年级其他班级和八年级、九年级班级通过线上在班级教室参加。 </p><p class="ql-block">  讲座上,海丰县公安局彭贵武警官围绕“交通安全问题”,“预防校园欺凌”,“正确认识毒品的危害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中学生”五个方面,为全体学生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他以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各类鲜活案例为教材,详细介绍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毒品、诈骗的类型、危害和防范常识和保护措施,教育全体学生要做到:洁身自好,切莫沾毒;莫贪便宜,慎防受骗;遵纪守法、学会宽容。</p> 吴瑞发副校长在主持讲座时强调,此次县公安局黄煜副局长一行专程到海丰中学开设安全教育法制讲座,积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有力强化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全体学生要以此次讲座为契机,学习法律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尊自律自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此次讲座的成功开展,加强了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了学生的综合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夯实了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筑牢了校园平安和谐的安全墙。

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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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瑞发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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