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汽车数量也相应的剧增,我们也能感受到身边的这种变化,交通安全也是关系到你我他每一个人的切身大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必须要非常注意交通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p><p class="ql-block"> 近日在义和北街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汪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义和北街由西向东行驶至25号灯杆处,遇刘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同向行驶至此接触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某受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伤者的抢救往往是刻不容缓的。电动二轮车驾驶人由于受伤严重需要立即进行检查治疗,为确保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值班民警立即启用救助基金并联系山东省立第三医院为伤者紧急启动救命的绿色通道。</p> <p class="ql-block">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补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