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2023年2月17日,乌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全校教师观看了由市委宣传部特别邀请的乌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剑波同志作的“新版《民法典》亮点解读”专题讲座视频。</p> <p class="ql-block"> 视频学习分两种形式进行。学校领导班子及环节干部在学校三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全体教师职工通过学校钉钉群参加了学习。</p> <p class="ql-block"> 本次专题学习使教职工们认识到新时代要有新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知法、懂法、用法,切实保护教育领域每个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教育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在日常工作中要以民法的思维开展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据相关的法律,做到尊重学生的主体权利,保障特殊学生全面、健康、有尊严的学习与成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