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决策部署,2月16日,旬邑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组织全县各参保单位召开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宣讲会。全县各参保单位医保业务经办人员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讲会,会议由经办中心副主任王妙荣同志主持。</p> <p class="ql-block"> 宣讲会上,县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股股长文少华同志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背景、个人账户变化、待遇支付标准、医保服务与结算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宣传医疗保险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重要意义,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现场答疑)</p> <p class="ql-block"> 经咸阳市第十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该项政策平稳有序落地,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的重要意义,弄懂该项政策的真正内涵。二要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政策知晓度,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员。三是重点做好退休职工政策咨询解释,主动耐心地做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化解舆情。以实际行动确保《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