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护职责 守护孩子安全 ——濮阳县第五中学(原化肥厂学校)安全告家长书

日月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p> <p class="ql-block">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p> <p class="ql-block">2.教育子女要尊敬老师,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是非观念,谨慎交友,不进入游戏厅、KTV、网吧等娱乐场所。教育孩子文明使用手机,不散布谣言、传播不良信息,不通过网络对他人谩骂、人身攻击等,预防网络沉迷、诈骗、校园贷、网络犯罪,避免受到不法侵害。</p> <p class="ql-block">3.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欺凌、防网络诈骗、防传销、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孩子不要到危险的地方游玩,严禁到水库、河流、塘坝游泳、滑冰,防止溺水事故发生。严禁在树林防火禁火区内使用火种,预防火灾事故发生。</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4.根据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发现学生将上述电子产品带入学校(课堂)的,实行统一保管,请家长予以支持配合。</p> <p class="ql-block">5.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注意食品安全,不购买“三无”食品。</p> <p class="ql-block">6.教育孩子不要携带(帮他人捎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健身器材、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校园内禁止吸烟,自觉配合学校进行违规物品检查。</p> <p class="ql-block">8.学生在校时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上放学时间),请督促孩子按时到校,如有事不能按时到校,应向班主任请假,并在约定时间内返校。放学时按时回家,不在外逗留,不无证驾驶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回家后如需要请家长及时如实给班主任打电话报平安,如因瞒报、谎报造成的一切而后果由家长承担。学生在校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如有重大事项确需请假者,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家长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p> <p class="ql-block">9.家长要加强与班主任的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在校表现,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及家长联系方式变化,请及时告知班主任,如因信息不畅(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导致班主任与家长或学生本人联系不上,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p>

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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